提出并拟定本市预算管理制度和市对乡(镇、办)财政管理体制;拟定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;编制全市年度预算方案;汇总年度全市预、决算;汇总审定全市人员经费、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;审查和批复市级部门预算;根据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,研究并提出增收节支、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;编制市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;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宜;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和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工作;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;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